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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战指向保健食品领域
发布日期:2013-05-17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记者李松涛)今天,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次在媒体面前正式亮相,保健食品专项行动成为其亮相的发布内容。


   早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期就任新闻发言人的颜江瑛在今天的亮相中依然担任新闻发言人职务。她表示,目前社会公众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在这个市场上,还有很多不法分子在误导、欺骗消费者。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希望通过对保健食品行业的专项治理,来推动整体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


   保健食品行业成为法律上认可的产业距今只有18年的时间。1995年,保健食品行业在我国获得法律认可,发展迅猛。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共有200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12年其产值达2800多亿元。


   按照颜江瑛的说法,这是一个方兴未艾的产业,但存在不少严重问题。从法律界定上来看,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但在市场上,却有一些企业做着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的勾当。


   比如有些企业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在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比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的假冒伪劣“绿康软胶囊”案件,购进价为53.5元/盒的假冒保健食品,却以两盒2980元的价格卖给老年人;比如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萃能牌蓝荷茶”,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却宣称“脂肪肝、糖尿病、脑血栓等病喝茶就好,100%实现安全无副作用的保障”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宣布,自2013年5月至9月底,将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即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以往专项行动的流程是企业自查、地方监管部门检查、国家局督查,而此次专项行动将这个流程调整为由总局列出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和企业名单,地方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


   从5月6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暗访了3个省市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对5省8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召回并销毁。


   根据今年5月4日施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生产、销售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称,在西方发达国家,他们的食品安全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和致病微生物这些有害物质作斗争,而我国在与这些有害物质作斗争的同时,还要用更大的精力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近些年来发生的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不法分子故意犯罪造成的。这次“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严惩重处组合拳中的一记重拳。


   “处罚严厉到什么程度?依据这部司法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可以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王小岩说。


       庞艳春律师系辽宁誉硕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沈阳电视台沈视晚报特邀嘉宾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律师协会会员。她的专长领域是沈阳交通事故律师,沈阳离婚律师,沈阳继承律师,沈阳房产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沈阳知名律师,沈阳律师,沈阳律师,沈阳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沈阳离婚律师,沈阳合同律师,沈阳遗嘱继承律师,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有意者欢迎来电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姓名:庞艳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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