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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庞艳春律师提醒防家装陷阱:注意签合同时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3-05-22

搞家装让许多人感到提心吊胆,对于选择的装修队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感到不放心,为防遇到家装陷阱,应当注意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别被诓了。

    签署文件不忘盖公章

  签署装修合同、预算书、材料交接单、工程变更单、付款凭证以及结算书等时,一些消费者为图方便往往不要求装修公司在这些文件上加盖公章,而是觉得只要有具体经办人的签字即可。殊不知,这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能够代表公司以外,其他人员只有经过公司授权后才能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当文件仅有经办人员或设计师签名,消费者便无法将该文件与装修公司联系在一起。因此,消费者要求装修公司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其的公章,这样将免除日后诉讼中出现举证责任问题。

    读懂行话背后含义

  对消费者来说,许多装修专业术语是从未听说过的。但消费者专业知识的不足并不能改变法律所奉行的规则,法律在消费者未明确自己对装修标准的要求时,由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是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

  比如,消费者与装修公司未约定装修所使用的板材标号,则装修公司有权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板材中进行选择;其完全可选择甲醛含量较高但价格相对便宜的“E2”级板材,而不选择甲醛含量低但价格较昂贵的“E1”级板材。因此,消费者在装修前,应尽可能地了解些基本的装修知识,并据此对合同中的内容予以明确。

    转账付款增加风险

  装修款装修公司人员身份复杂且流动性大,在此情况下,如消费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则装修公司事后可能辩称公章被经办人员盗用,收款是经办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公司并不知情等。

  此外,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工程款还可能产生付款数额及货币真伪方面的争议。建议消费者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即直接从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中将款项转入装修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妥善保管有关的银行付款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能查明款项的流向,从而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庞艳春律师系辽宁誉硕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沈阳电视台沈视晚报特邀嘉宾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律师协会会员。她的专长领域是沈阳交通事故律师,沈阳离婚律师,沈阳继承律师,沈阳房产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沈阳知名律师,沈阳律师,沈阳律师,沈阳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沈阳离婚律师,沈阳合同律师,沈阳遗嘱继承律师,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有意者欢迎来电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姓名:庞艳春 律师

执业证号:1210120061153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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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所:辽宁誉硕律师事务所

所属地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北市家园A座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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